本网讯(通讯员 杜积慧)
近日,河南省西平县法院顺利圆满执结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终使这起长达七年的上访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恢复了以往的朋友情谊。
2005年被告宋某因家中办事向其好友郑某借款19000元,后双方因以前有经济来往,被告宋某拒不归还向郑某所借的19000元。一气之下,郑某一纸诉状将宋某告上法庭。在庭审中被告辩称借款是事实,但郑某在1995年11月向其借款11000元至今未还,郑某应将原来借款归还之后其再清偿此次借款。西平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要求宋某还款理由正当,而宋某的辩称郑某于1995年11月向其借款的事实不能抗辩其于2005年2月向原告借款19000元并出具欠条的事实,从而判决被告宋某归还郑某19000元,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宋某一直对判决想不通,从情理上对法理想不明白拒不履行,并将家中的财产进行转移、隐匿。郑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抵触情绪严重,一见面就相互指责和谩骂。因查找不出宋某可执行财产线索,以至于该案的执行进入僵局。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从思想上一直想不通,该案一直未执行完毕,致使双方当事人均到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后西平县法院转变工作思路,变通工作方法,通过与当地党委政府结合,共同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双方相互换位思考,不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从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解决问题的方法,经过当地党委政府及法院执行局法官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宋某一次性给付郑某10000元,其它双方互不追究。至此双方尽释前嫌,多年的朋友情也得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