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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鸳鸯争房产 法官调解得圆满
发布时间:2012-08-08 14:29:08


     本网讯(通讯员 张明君 闫平)   夏日骄阳似火,人们的情绪似乎也跟着焦躁起来。这不,一对同居了七年之久的恋人,因为房子的归属问题起诉到了叶县法院。两人剑拔弩张,互不相让,承办法官闫铁锁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调解成功,两人坦言即使做不成恋人也要做亲人。

    原来,冯某与李某是于2005年经人介绍认识的,后感觉投缘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07年腊月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过着同居生活。虽然同为农村人,但经过打拼,两人在2009年初以女方冯某的名义购买了位于叶县健康路中段某小区面积一百四十多平的房屋一套,首付四万多元,剩余十万元为按揭贷款。然而,经过几年的共同生活后,双方都感到性格不合,说什么也不愿意继续走下去,在财产分割时,两人互不相让,都想把房子要到手,双方多次爆发激烈争吵,后冯某起诉到法院。

    叶县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交由副庭长闫铁锁承办。随后,闫庭长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摸清双方心理预期和底线。在反复做工作后,双方都同意房屋归女方冯某所有,冯某补偿李某现金36000元,眼见调解就要成功了,男方李某突然变卦,要求继续增加补偿额度,女方坚决不同意增加,调解随即又陷入僵局。

    有一丝的调解希望就做百分百的尝试,这是承办法官闫铁锁的座右铭。看到案件陷入僵局,他没有灰心,通过细致分析该案情况,查阅婚姻法解释关于房屋增值的条款、物权法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等法律条文,最终想到了办法。于是,闫庭长先通知冯某的律师到庭,详细讲解了关于房屋分割的细则、办法,阐明根据法律冯某应该再增加适当数额的补偿款,冯某的律师听后豁然开朗,立刻回去做当事人的工作。又通知李某到庭,告知增加补偿额不是女方的退让,而是公正处理的体现,是为了真正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的需要。李某听后,回想起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也很感动。

    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冯某将近四万元的补偿款当庭交给了李某,该案得到圆满解决。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都留下了感悟的泪水,他们表示,今后即便不再作恋人,也要继续作亲人。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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