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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助力车” 也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2-08-08 09:22:54


     本网讯(通讯员 梁学峰)   认为助力车不算机动车的朋友应该注意了,无证醉驾“助力车”是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张某无证醉驾“助力车”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5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张某与朋友王某聚会饮酒,席间张某兴致甚高,独自一人喝了近4两白酒。酒后,张某又无证驾驶一辆某品牌“助力车”载着朋友王某一起回家,当车行致丰收路东段时与一小汽车相撞,造成对方车辆受损、助力车乘车人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对方车主遂报警。经酒精测试,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为231mg/100ml,系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村自愿认罪,依法可能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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