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伟奇 杨雷功 )
为防止陪审员专职化,河南省夏邑县法院结合本院审判工作的实际,分别按照地域、专业、职业等标准,将本辖区的人民陪审员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然后再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依托电子网络,由立案庭通过网上摇号的方式从相对应的类别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保证了陪审制度应有的广泛性和群众性,避免了陪审员选用的“暗箱操作”。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于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廉洁具有重要作用,也有助于抵御各种对司法审判的干预,有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但以往的工作中由于一些陪审员履行陪审义务的意识不强,不愿意因参加开庭影响本职工作,常常借故推拖,审判长不愿意与这样的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自己联系履职积极性高的陪审员;一些案件案情复杂,专业性强,一般的陪审员无法胜任,审判长自己联系在此类案件有丰富陪审经验或具有该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导致使陪审工作成为某些人民陪审员的固定职业。
夏邑县法院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切断了人民陪审员与社会和法官之间的固定联系,保证了案件审判的公正性、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审理案件,直接对我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对法官行使裁判权起到了制约作用,同时也消除了当事人对司法腐败的担心,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