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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男子强行猥亵本村妇女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05 10:43: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钟某利用与本村妇女黄某熟悉的机会进入黄某房间,对黄某进行强制猥亵。近日,广西武宣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钟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12月22日凌晨1时许,钟某敲开同住本村的黄某房门,黄某认识钟某,遂让其进入房间。当钟某了解到黄某家中没有其他人时即强行与黄某亲嘴,摸弄其乳房,用手抠其阴部致使大阴唇内侧擦伤出血。

    案发后,黄某将这一情况告知自己的母亲,其母亲认为钟某强奸了自己的女儿,遂带黄某到钟某家责问钟某,钟某的妻子陈某认为她们无理取闹,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调查澄清事实。钟某因涉嫌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当日即被公安民警抓获。

    另查明,钟某于1972年8月6日出生,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3年1月10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2003年1月14日刑满释放。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使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钟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有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钟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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