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马俊峰 郑纬云)
一乡村医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竟向年仅13岁的小女孩伸出魔爪。8月1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害人李某今年13周岁,就读于余江某小学六年级,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都在外地打工。2012年5月15日下午,被害人到该小学斜对面被告人艾某开的私人诊所看病。当日16时许,艾某给被害人打完点滴后,以检查身体为由,将被害人叫到该诊所卫生间要求脱掉裤子检查。被害人便将裤子脱至膝盖处,艾某将手指伸进被害人的阴部。被害人挣扎穿起裤子走出卫生间,艾某又用手伸进被害人的上衣里抚摸其胸部。被害人努力挣脱要求离开诊所,艾某怕自已的行为会导致其阴部感染,便为被害人开出高锰酸钾液要求其回去清洗。随后,该小学生活老师来接被害人回学校。回学校途中,老师在被害人的药品中发现有高锰酸钾液,觉得十分奇怪,便向被害人询问原因。被害人将诊所里发生事情告诉生活老师,生活老师立即与学校另一老师取得联系,一同报警。当晚七时许,被告人艾某在其诊所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艾某为满足其不正当性需要,用抠摸等方法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艾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与被害人及其亲属达成和解,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