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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
马新岚:创先争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发布时间:2012-06-29 11:49:18


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与创先争优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握手。
     光明网讯(梅贤明/文 姚润泽/摄)   6月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创先争优表彰大会,表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指出,追求先进和优秀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显著特征。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福建法院坚持理论武装,在创先争优中坚定了理想信念;坚持为民司法,在创先争优中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坚持典型引路,在创先争优中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坚持强基固本,在创先争优中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全省法院先后有640个集体和1562名个人受到了省级以上表彰。

  马新岚强调,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创造了可喜的工作业绩,创先争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一定要切实把握创先争优的内在规律,把创先争优当成一种习惯、一种坚持,增强长期性、持久性,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创先争优的根本要求,坚守精神家园。要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执法办案作为创先争优活动最重要的实践。要始终把加强组织建设作为创先争优的坚实基础,发挥组织优势。要始终把为民司法作为创先争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优良作风。要始终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任务,强化制度保障。创先争优是一个积微成显、聚沙成塔的常态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是创先争优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行之有效的好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构建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机制、学习教育长效机制、监督评价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提高法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据悉,时代先锋、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同志荣获了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在27日召开的福建省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福建法院系统有5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获得福建省委表彰。

    全省法院创先争优表彰大会还表彰了105个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149名个人,全省法院创先争优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在会上分别介绍了蔡俊忠、吴景星、罗勇滨、叶炳坤等4位同志的先进事迹。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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