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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任意密码都能交易的信用卡,你敢用吗
发布时间:2012-06-28 13:48:31


     光明网讯(高方方)   郑州市的霍先生信用卡被盗,他本以为信用卡有交易密码保护,但是还是被刷卡消费了23400元钱。问及银行,银行客服解释说,霍先生的信用卡虽然设置了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但是由于未开通“消费交易凭密功能”,因而虽然有交易密码,但在实际交易时随便输入其他任意密码也可以交易成功。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霍先生将银行告上了法庭。6月27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责令银行赔偿霍先生13400元的损失。

    霍先生诉称:2009年4月20日,他与朋友一起吃饭,吃饭过程中手机和钱包被盗(装有手机钱包的上衣挂在身后的座椅靠背),他们发现被盗后立刻报警。在与警察陈述被盗事件的过程中,霍先生突然想起来被盗的钱包中还有某银行的信用卡一张,于是立刻致电该银行客服挂失信用卡。该银行客服人员随即办理挂失手续,同时还告诉霍先生,他的信用卡在当晚已经刷卡消费两笔,共23400。霍先生十分惊诧,立刻反问,窃贼没有信用卡密码怎么消费?同时告知当晚被盗情况,该银行客服人员表示将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

    第二天,霍先生再次致电该银行客服,问及在密码没有泄露的情况下,窃贼如何使用该信用卡?据银行客服讲,霍先生的信用卡虽然设置了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但是由于未开通“消费交易凭密功能”,因而虽有交易密码,但在实际交易时随便输入其他任意密码也可以成功交易。

    对此,该银行辩称,霍先生所受的损失是因为未保管好个人的信用卡,他所受损失应由自己承担,这也是两者签订的合约中明确规定的。

    另外,银行已经免除霍先生刷卡消费23400中的10000元,剩余13400要求他支付。

    另查明,在银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开卡说明上,没有记载“消费交易凭密”流程说明。同时,也没有设置记载交易密码后,还需要开通“消费交易凭密”功能方能正常安全使用交易密码的提示。

    法院审理后认为:霍先生向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信用卡,该银行同意并向其发放了信用卡,但未尽到告知义务,致使霍先生虽然设置了交易密码,未能开通“消费交易凭密”功能,在信用卡被盗之后,被人恶意刷卡23400元,给霍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该银行信用卡中心理应赔偿,扣除已经赔偿的10000元,霍先生实际损失为13400。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大家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首先应该把信用卡的开卡、使用及密码设置等问题弄清楚。对于信用卡的开卡、密保等问题,银行也应该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清楚明白的说明,让消费者更安全放心的使用信用卡。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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