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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卢全守的陪审故事
作者:吴冀 发布时间:2012-06-28 11:45:37
“担任人民陪审员是组织的信任、人民的嘱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把信任当责任,把嘱托当义务……”6月26日,在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暨“七·一”表彰大会上,作为党员的人民陪审员卢全守获奖后在座谈会上发言。
他学习工作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许多人民陪审员对法官有依赖思想,在审判过程中基本不发言甚至一言不发,或者发表的意见基本没有参考价值,但卢老敢于发言,并且发言非常具有专业水准,证明卢老是个爱学习、爱钻研法律的人民陪审员。还有,不论刮风下雨,法院如有案件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只要一个电话,卢老没有丝毫犹疑就会爽快答应,卢老展现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本色,他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该院院长陈文强对卢老的学习和工作干劲给予了充分肯定。 卢全守,一名退休老党员,非常喜欢法律,五年前,从当地政法委退休后,一直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因其平易近人,态度和蔼,乐观开朗,大家喜欢尊称其为卢老。庭审中,如果没有摆在审判桌上的标有“人民陪审员”席位标牌表明他是人民陪审员,你根本就不会相信他是人民陪审员,他的法律知识、审判语言俨然就是一位专业的审判人员。 他工作努力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卢老先后在乡镇、检察院、政法委工作过,他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良好的人缘,他利用自己一直在铜鼓工作的经验优势、人脉基础,想方设法做好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每一件案件都办理的让当事人心平气和的接受法院判决或乐意接受法院调解。凡经他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无一起当事人提起上诉或者检察院提起抗诉。五年来,卢老平均每年参与各类案件审理100余件,仅2012年上半年,他个人参与审理的案件就有58件,系该院参与陪审案件数最多的人民陪审员。 他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用公平和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用真情和汗水换来了法院领导、法官及案件当事人的赞誉和信任。2008年,卢老获得了江西省“优秀人民陪审员”荣誉称号。2010年、2011年,卢老连续两年获得了江西省宜春市“优秀人民陪审员”荣誉称号。 他坚持原则不为利益动摇信念 “公平称两端要放平,是我作为党员一直以来做人做事的原则和人生信念。”卢老多次到该院纪检组上交当事人送的烟、酒等礼品。一次,卢老审理了一起涉及到自己多年未谋面的一个朋友的案件,庭审结束后,卢老这位朋友打听到卢老的家庭住址后,买了一条烟送给卢老,请求卢老关照。卢老再三拒绝,卢老的这位朋友仍把烟留下。第二天,卢老把烟上交纪检组。卢老的这位朋友对卢老的做法非常不理解,认为卢老是在作秀。该院纪检组找到卢老的这位朋友,对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卢老的这位朋友理解了卢老的做法。案件在卢老及法官的耐心思想工作下,得以调解结案。 有时开庭要到下班以后,合议庭法官留卢老在法院食堂就餐,他都乐呵呵的说道:“我爱人帮我热好的饭菜,我不回去吃我爱人就会倒掉,浪费了太可惜。”其实,法院工作人员都知道,卢老是一个非常坚持原则的人。有时,庭审结束后,当事人也觉得很过意不去,特意邀他一起吃顿饭,都被他婉言谢绝了。 五年来的人民陪审工作中,卢老认真履行职责,表现出执着、敬业、无私奉献的专业精神,为该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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