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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涉毒罪与罚
发布时间:2012-06-27 15:19:33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文件打击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犯罪。
记者26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从源头上惩治毒品犯罪,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提出了明确的法律适用标准。 公安部建议刑法增加“毒驾罪”等涉毒罪名 孟建柱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增设“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等罪名,提高走私制毒物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幅度;针对吸毒驾驶日趋严重问题,增设“毒驾罪”;在修改监狱法等法律时,放宽对多次贩毒、以自伤自残等方式逃避打击的特殊人员的收押条件,增强针对性、操作性。 我国毒品犯罪仍高发 合成毒品犯罪迅速增多 记者26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当前我国的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例逐年下降,甲基苯丙胺等合成毒品的比例迅速上升,在部分地区已超过海洛因成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同时,一些新类型合成毒品如氯胺酮、“摇头丸”、“麻古”等也不断出现 最高法院公布6起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这6起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刘付成等组织艾滋病人运输毒品、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忽彪武贩卖毒品案,李亚琼吸食毒品后产生错误认识故意杀人案,王小情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席海龙等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提炼制毒物品制造毒品案,陈旭东等贩卖、制造毒品案。 擒获糯康:我国禁毒国际合作成绩斐然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6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时表示,我国大力推动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联合开展“10.5”我船员在湄公河遇袭案件侦办工作,成功抓获“金三角”地区大毒枭糯康及其团伙骨干,显示了我国在禁毒国际合作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 我国禁毒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依旧 孟建柱表示,当前境外毒品渗透不断加剧。“金三角”缅北地区罂粟种植面积持续反弹,合成毒品对我渗透迅猛,仍是对我危害最大的毒源地。“金新月”地区的阿富汗是全球最大的罂粟种植和鸦片产地,海洛因向我走私渗透活动加剧,2011年共破获“金新月”地区毒品案件223起,同比上升29.7%。 我国4年来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2.9万起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6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时透露,4年来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2.9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8万名,缴获海洛因22.5吨、冰毒36.9吨、鸦片3.7吨、氯胺酮15.5吨。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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