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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地方管理
作者:张晓敏   发布时间:2012-06-18 11:46:38


     光明网讯   据天津法院网消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铁路局于6月17日签署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协议,标志着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正式纳入天津法院系统。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铁道部党组成员、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主席、北京铁路局局长何玉华,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出席签字仪式。

    散襄军要求,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要以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移交天津法院系统为契机,在市委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造,忠实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服务天津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各项审判工作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

    李少平要求,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是重要的司法力量和宝贵的司法资源,希望转制移交后立足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适应移交后的新情况、新变化,尽快完成角色转换,主动融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以更加崭新的姿态、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本领推动铁路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跨越,为构建平安铁路、和谐铁路,促进铁路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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