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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管理
发布时间:2012-06-29 09:53:00
移交签字仪式。
光明网讯(通讯员 段春山)
6月28日下午,黑龙江省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哈尔滨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和黑龙江省“两院”、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在签字仪式上作了讲话。
张述元指出,长期以来,全省铁路法院肩负着保障铁路运输秩序和促进铁路建设的重任,是一支重要的司法力量和宝贵的司法资源,广大干警始终以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铁路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铁路移交地方管理,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必将对全省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省法院将认真研究新体制下铁路法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铁路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帮助解决铁路法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铁路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营造良好的环境。 张述元强调,铁路法院的管理体制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是为铁路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思想不能变,保护国民经济发展大动脉畅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职能不能变,半军事化管理所形成的纪律严明、管理严格、工作严密、行为严谨的铁路作风不能变。希望全省铁路法院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为保障铁路事业和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张述元与哈尔滨铁路局局长何元在《铁路法院移交协议》上签字,标志着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正式移交地方管理。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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