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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多员联动”机制奏响和谐曲
发布时间:2012-06-07 10:25: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建明)   2012年6月6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洲湖法庭把审判庭搬到了安福县金田乡寨上村委会会议室,受理一起原告和被告是两兄弟的山场返还纠纷案。在承办法官和金田乡司法所所长、林管站干部、寨上村干部及司法协理员等共同努力下,该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这对黄氏亲兄弟握手言和,再续兄弟情。

  这是安福县人民法院“多员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又一成功范例。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员联动”纠纷化解机制,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编织起了一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网”和“防护墙”。

  审判员与司法协理员联动。该院对一些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民间借贷及小额合同纠纷,简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常邀请辖区内该院所聘请的的司法协理员协助承办法官参与化解。该院所聘请的司法协理员一般都是在当地受群众认可,有一定威望的村委(社区)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老党员,其言行对双方当事人有比较大的影响,审判员说法,协理员说理,两者一张一弛,对矛盾纠纷的速调速裁起到了很大的催化作用,有些案件不到半个小时双方就心服口服达成调解协议。

  审判员与特邀调解员联动。该院“因材施教、对症下药”,根据不同案件的类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邀请他们作为特邀调解员与承办法官一起调解纠纷案件。如邀请卫生局的干部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处理医患纠纷案件,邀请林业局的干部参与处理山林纠纷案件,邀请人事劳动局的干部参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等,进一步优化整合了调解资源,有效实现了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陪审员与人民调解员联动。由于人民陪审员经常参与庭审活动,对审判程序、法律知识了解较多,而人民调解员多处于基层农村和社区,对社情民意、风俗习惯和村规民约了解较多,对基层纠纷起因和规律都有较深了解,因此该院经常邀请两者参与化解发生在农村的疑难纠纷案件的审判活动,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有效化解疑难案件,息讼止争。

  近三年来,该院通过“多员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637件,调解成功率高90%以上,自动履行率95%以上,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也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奏响了一曲最强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和谐曲。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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