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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区法院重调解和谐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2012-06-06 16:30: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衍如)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过程中,强化诉讼调解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达到双赢。
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类纠纷涉及的当事人有着共同的婚姻、家庭基础,双方往往为了争面子、争口气,寸土必争、寸利不让而诉至法院。此类案件如果只是依照法律条文强行判决只会致使激化双方的矛盾、破坏家庭的感情、影响和谐社会的大局。 该庭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时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机会,送达见面时调,证据交换时调,开庭审理时调,宣判前也调。耐心细致的做教育引导工作,深入辨法析理,尽最大努力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握手言和,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达到双赢的结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富区法院民二庭处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被告是兄妹,生活在边远农村。父母在世时,婆媳不和,晚年与女儿生活在一起,去世后,遗有三件砖房,哥哥要求继承,妹妹不同意,兄妹对簿公堂都要求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办案法官高波经过了解得知,当地习俗是父母留下的房子都要有儿子继承,女儿要房子儿子会很没有面子。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妹妹同意把房子给哥哥,各个也给了妹妹较多的补偿,以和谐的方式解决了兄妹的争议。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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