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忠 武国申)
“现在宣布,被告黄某申请对原告郭某医疗费审核一案的鉴定机构:正选为平顶山正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备选为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法官的话音一落,当事人表示“用抽签的形式选择司法鉴定机构,再加上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场监督,对这样的选择我们没有异议。”之后,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是2012年5月21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采取抽签的形式随机选取鉴定机构的场景。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申请司法鉴定的案件越来越多,但由于对鉴定程序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往往使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部分案件当事人对法院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的过程及结果产生质疑,甚至有的当事人因怀疑结论的公正性而申请二次鉴定,其后果是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针对这一情况,魏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尝试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见证鉴定机构的选择,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以此达到委托鉴定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透明。
该院孙福现院长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选择鉴定机构,是我院一次有益的尝试,下一步,对于一些争议较大,双方矛盾激烈的委托、评估、拍卖案件以及涉诉信访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我们将扩大尝试的范围,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纪检监察部门、廉政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都是我们选择的对象。同时,我们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配套办法,把对外委托工作纳入到全院审判流程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中来,严格规范从司法鉴定申请到鉴定委托、鉴定结论送达的程序及期限的管理,确保委托程序的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