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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去洗澡 丈夫浴池割伤脚获赔
发布时间:2012-05-23 09:46: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冰)   李某一家三口到浴池洗澡,在李某进入单间内关门时,单间拉门突然倒向墙壁,破碎的玻璃将李某的脚割伤,妻子立即将其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为右踝开放伤,右拇长伸肌腱断裂、右趾长伸肌腱断裂、右第三腓骨肌断裂,李某在医院住院治疗了25天。于是将浴池老板张某告上了法庭。

    黑龙江萝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被告经营的浴池内洗澡,在使用浴池内拉门时,该拉门突然倒下造成李某受伤,被告负有对浴池内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保障的义务,应对原告受伤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应予支持,被告应给付原告赔偿款4,709.61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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