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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调解理赔室”进驻法院缓解“理赔难”
作者:凌潇   发布时间:2012-05-21 11:47:22


     光明网讯   发生交通事故时,交了保险的事故当事人当然希望尽快获得保险赔偿。然而生活中,你是否遭遇过保险公司非要通过诉讼,且“只求判决、不愿调解”的尴尬局面。5月17日,从重庆市垫江县法院获悉,该院于今年年初挂牌成立的平安保险理赔调解室,搭建了保险公司与事故当事人的沟通渠道,现已初步发挥方便群众保险理赔的功能作用。

    据该院巡回法庭庭长肖厚权介绍,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参与诉讼,该院通过细化工作职责,专人承办保险案件着力化解“理赔难”问题。出台了《垫江法院关于2012年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将机动车交通事故等5类案件归类审理,进一步细化了巡回法庭的工作职责。同时确定一名资深法官专审交通事故案件,统一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意见及赔偿标准。

    与此同时,垫江法院积极与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平安保险率先在该院挂牌成立了理赔调解室,构建起“法院主导、巡回法庭负责、承办法官具体协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理赔工作格局。“调解室成立以后,凡涉及平安保险公司垫江支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我们的法官自收到案件起,都第一时间和他们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帮助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或出入不大的,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理赔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针对现场调解情况,对达成调解的及时制作调解书确认效力、组织兑现,未达成调解的及时排期开庭。”肖庭长说。

   据了解,此举是垫江法院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生动载体。今年以来,该院新收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88件,审结67件,其中涉及保险公司有44件,调解结案23件,调解率达52%,与去年相比提升了38个百分点,调解兑现达125万余元,有效改善了“理赔难”问题。  

    垫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林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理赔调解室的成立意义重大”,开启了保险公司与事故当事人的调解对话窗口,打破了保险公司以往在理赔时“只求判决、不愿调解”的僵局,在法院多方协调努力下,既实现了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款的愿望,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展示了保险公司诚实守信的服务品质,树立了法院攻坚克难、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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