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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法院增选农村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
发布时间:2012-05-18 10:40: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友芳)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高法〔2012〕33号《关于开展增选农村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通知》精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增选农村人民陪审员工作。

    临翔区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农村刑事、民事案件占很大比例。农村稳定关系到全区的稳定,做好农村工作群众,化解农村群众矛盾纠纷,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适当增加农村人民陪审员,是落实司法人民性,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也是做好农村群众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该院现有19名人民陪审员,根据本院工作实际,结合报名人情况,院党组进行了认真审核筛选,确定陈波等5人为此次增选人民陪审员人选。通过考察,5名人选来自不同岗位、不同行业、不同乡镇,具有较为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且热心于陪审工作,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作用。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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