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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质量问题起争议 农药公司经理三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2-05-17 11:09: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付建国 辛明水)   五月的第二天,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村民赵某与李某二人来到喇嘛甸法庭,诉说自己购买的农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喷到地里,部分农作物受损将会导致严重减产,要求吉林农药生产企业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

    庄稼是农民生存的重要根基,此案事关群众重大利益。庭长冯玉环启动“快速绝色通道”,快速立案,并决定亲自审理。为掌握最真实的情况,冯庭长带领全庭法官到地里进行实地查勘,当看到地里的玉米苗并未全部被农药喷死,顿时产生疑问?经过询问二原告,才得知是由于多喷了几遍农药的原因,而没枯死的地块只喷了一遍农药。了解情况后,冯庭长的心里有了数,依据其多年审理农村案件的经验,其深知这不是农药质量所致,而是其没有掌握好正确的使用方法所致。

    在第一次庭审中,被告吉林农药生产公司代表坚决认为,自己公司是国家大型农药生产企业,二原告所购买的农药是本企业的名牌产品,合乎国家标准,不会有任何质量问题。至于被告使用本产品造成的损失可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质量鉴定,如果确认产品质量问题,公司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对方僵持不下。庭审后,冯玉环庭长去做二原告的工作,并把实地查勘的情况及自己的判断说出,同时指出做质量鉴定的复杂性和需要三万多元高昂的费用。他们需要承担更大的损失,经过冯庭长的分析说理,俩被告承认是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原以为多喷几遍效果会更好,没想到却事与愿违,因此同意法庭调解,冯庭长告诉们,今后要多掌握一些科学技术,千万不能自以为是了。

    第二次开庭,农药生产公司的代表又一次来到喇嘛甸法庭,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冯庭长主持调解,二原告承认农药质量没问题,是自己使和不当因此自愿放弃了对农药生产企业的诉讼。事已至此,似乎可以结案了。但是冯庭长却又做起了农药生产企业的工作,虽然此案错在农民,但企业是否考虑一下原告是农民,是弱势群体,适当给他们一些经济补助。面对冯庭长的诚挚态度,企业代表被感动了,双方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由农药生产公司给付二原告经济补助款一万元。庭审后,企业代表对冯庭长说:我原是坚决主张进行产品质量鉴定的,把官司打到底,这对我们企业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广告宣传,但法庭能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使我们也很感动,我们的产品就是为农民服务的,给他们点补助也是应该的。

    前不久,农药生产公司代表又第三次来到喇嘛甸法庭,这次是受冯庭长的邀请来的。原来,此案双方虽已履行了协议,圆满结案。但通过此案,冯庭长想到,在农村类似赵某、李某这样不懂科学技术,缺乏正确使用农药知识,造成损失的事时有发生,如果能请农药生产公司的技术人员来喇嘛甸镇给当地农民讲授一些农业方面的知识,提高农民科学种田的意识,岂不是更好?当他把这个想法向镇领导汇报时,得到了镇党委、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于是,冯庭长向被告农药公司发出了邀请。

    农药公司的代表来到法庭后,对冯庭长说:“前两次来,我都隐瞒了真实身份,这回告诉你吧,我是农药生产公司专门负责技术的刘经理,你的建议非常好,我们支持你,具体工作由你安排,到时我亲自为农民朋友讲课,所有费用不用农民朋友们花一分钱,都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在刘经理的课堂上,挤满了听课学科学的农民,刘经理讲解得非常生动有趣易懂,热烈的掌声一阵又一阵。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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