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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十字经” 开创新局面
作者: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郑晓阳   发布时间:2012-05-16 12:50:47


    2012年2月13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这一珍贵的殊荣,既是对陈仓区法院近年来坚持“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水平、走在前列”工作思路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又是对将来的进一步发展提出的期望和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抓好“团结、干事、尽责、创新、廉洁”这五个关键,扎实推进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确保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和一流的业绩,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团结。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保持团结的风气非常重要。只有团结,才能扶正祛邪,才能风清气顺。无论干什么工作,只有相互补台,才能好戏连台;只有搞好团结,工作才能干好,事业才能发展。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位法官干警,都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我们这个集体的团结,这是谋事之道、成事之基。具体到我们法院工作的实际来讲,要从三个方面搞好团结。

  第一,要顾全大局。全体法官干警都要树立起“一盘棋”的思想,在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以大局为重,个人工作、部门工作要为全院工作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领会和践行“懂团结是大明白、大智慧,会团结是大本事、大才能”的道理,做到补台不拆台、真心不歪心、真帮不拉帮,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无论在任何时候,法院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大局,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摒弃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的思想,努力从宏观层面上来安排好、协调好、组织好各自的工作,避免因为个案处理不妥当影响到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

  第二,要相互理解。在法院内部,每个法官干警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层面上从事着不同的工作,具体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各不相同,都是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本职作。但对于做好法院整体工作而言,则需要全体法官干警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真正形成一个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协调运转的有机整体。比如说,作为审理案件的法官,就应当对执行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考虑,为案件的后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作为综合部门的同志,就应当统筹协调,为审判执行一线的同志办案提供周到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如果缺乏相互的理解,那么讲团结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院(庭)领导、审判员、书记员之间,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和综合部门的同志之间,也都应当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相互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支持,做到求大同、存小异,共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第三,要合作共事。善于合作共事是对每个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无论哪一项工作、哪一个岗位,要顺利运转,都离不开大家的支持。一名领导干部如果缺乏亲和力,不能很好地与班子成员和同志们打成一片,就很难开展工作,更谈不上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一名法官干警如果不注重沟通、不善于协调,特别是当双方对如何开展工作的看法不一致、安排部署发生冲突、工作需要衔接、工作方法出现分歧等需要合作共事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单枪匹马能否顺利消除分歧、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其结果可想而知。所以在工作中,我们要要牢固树立合作共事的意识,遇事多沟通、多协调,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不埋怨、不扯皮、不掣肘,特别是要做到不揽功推过,勇于承担责任,善于包容谅解,不断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要讲究沟通协调的方式、方法和策略,通过协调来疏通关系、形成共识、寻求合作,以达到和谐相处、合作共事、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干事。也就是要干事创业。俗话说:“行胜于言”,要说得好,更要干得好。无论规章制度多么健全和完善,无论目标任务多么明确和细致,如果不能贯彻落实到行动上,无异于一纸空文。推动法院工作,最关键的就是要增强执行力。

  第一,要求真务实。世界上任何成功的事业都是干出来的。只有真抓实干,才能在工作上取得更多的进步、在事业上赢得更大的发展。无论是院领导,还是中层干部,都必须树立事业和成绩是干出来、创出来的理念,要既当好指挥员、又当好战斗员;特别是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要沉下去,深入一线,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抓工作、抓落实上见成效。每一名法官干警都要按照既定的安排部署,立足本职,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真正使讲实干、讲奉献成为一种风尚、一种觉悟、一种追求,真正把上级部门和院党组的决策落到实处,把事情干成。

  第二,要把握重点。执法办案永远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当前,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大局,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扎实开展执法办案,全面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一个细小的程序瑕疵、一页不完整的笔录、一本材料不全的案卷都会影响整个庭室、全院的案件质量声誉,影响到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我们一定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和考核工作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案件质量瑕疵,不断提高审执水平。要着力化解信访案件。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亲自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好的做法,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要继续强化办案法官的责任,做好初信初访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

  第三,要提升素质。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事关司法审判事业兴衰成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今年主题实践活动要突出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两个重点,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两项活动为载体,实现有效推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三大目标。我们在充分认识队伍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要坚持把队伍建设与执法办案同谋划、同落实、同检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在深化“两项活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更大的功夫,不断提升法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三、尽责。责任心是成就事业的根本。讲责任才能有效率,有效率才会有成绩。一个人承担的责任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岗位责任、家庭责任等等,在这里,我们强调的是要履行好岗位责任。作为一名法院干部,无论在任何条件和环境下,都必须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稳定和谐的高度,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心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要严守纪律。在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对每个岗位的职责都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到法院工作而言,主管院长有主管院长的职责,庭长有庭长的职责,审判员、书记员也都有各自的职责。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要在思想上明确、在行动上践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要通过学习、理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首先,要严守政治纪律。人民法院是特殊性质的国家机关,它不是社会团体,也不是企事业单位,其政治性、人民性决定了法院干部必须讲政治,恪守政治信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要严守组织纪律。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组织战斗力的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最起码要求。在当前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元和复杂化的新形势下,加强组织纪律,对于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就要求我们讲大局,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委决策和上级法院安排部署保持高度统一,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第二,要履行职责。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法官干警,都要以尽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心态来履行职责,在工作上做到“到位、不缺位、不越位”,在权力行使上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不上交矛盾”。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推动工作,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把问题解决好、把矛盾化解掉;即使出现了问题,也要履行好协调解决的职责,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解决问题,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三,要平衡心态。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客观、冷静地看待事情和处理问题。只有坚持用客观的眼光看事情,正确对待自己,公正对待他人,才能有利于我们客观地总结成绩、清醒地认识问题,有利于我们学人之长、补己之短,促使我们把工作干得更好、更有成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工作中保持平衡心态其实就是讲团结、顾大局。特别是作为领导干部,既要坚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能够容纳不同的声音和观点;也要注重做好本部门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大家正确对待成绩和问题,勇于面对困难和挫折,树立起正确的导向。

  四、创新。开拓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对于推动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国模范法院”的荣誉面前,全体陈仓法院人都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坚持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才能时刻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法院、兄弟部门的先进经验,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在改革中谋进取,在创新中求发展,确保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前列。

  第一,要敢于创新。光有对改革创新重要性的认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思想意识上和实际行动上敢于创新,就是要敢想、敢干、敢闯。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任务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如果不改革、不创新,我们就无法破解制约法院发展的难题,司法审判事业就会因缺乏生机活力而停滞不前,各项工作创先争优的目标也将无法实现。如果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固步自封,不敢改革、不求创新,其后果必将是由“走在前列”变得“落后于人”。因此,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警都要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牢固树立“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在审判实践中摸索新做法、创造新经验,力争打造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都拿得出、叫得响的司法品牌。

  第二,要切合实际。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时代课题。王胜俊院长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可以大有作为。”这为人民法院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路。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紧密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来制定改革策略,推出创新举措,而不能在想当然的基础上盲目改革、盲目创新。不顾大局、不切实际的改革和创新,最终必将误入岐途。具体到陈仓区法院而言,就是要紧紧围绕全区加快六区建设、推动率先发展这一大局,紧密联系辖区审判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按照“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有于提高审判效率、有利于促进司法廉洁”的原则,不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工作机制改革和工作方法创新,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提升新水平、迈出新步伐。

  第三,要尊重规律。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必须在自身信法、守法的基础上来开展,要始终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卓有成效地进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只有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基础上依法创新,才能确保司法改革不脱离法治的原则和主线,才能引导广大民众树立起对于法治的信仰,有力地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当前,要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重点课题和安排部署,以深化司法公开和完善监督制约为重点,进一步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法院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以构建“大调解格局”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确保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取得新成效;以如何深化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意见建议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民主。

  五、廉洁。这是司法审判工作本身的要求。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王胜俊院长指出,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形势任务,在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保持队伍纯洁性以及促进执法办案和各项建设上下更大的工夫,努力保持人民法院队伍组织纯洁和清正廉洁。随着当前人民法院执法办案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只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明的纪律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才能督促各级、各类审判组织和每一位法官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五个严禁”等各项廉政规章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第一,要强化监督。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每一名领导干部、每一名法官干警都应当努力培养和始终保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来自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等方方面面的监督。特别是在当今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还要善于接受各类媒体的监督,在接受监督中提升素质、改进工作。要重点从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入手,进一步完善大纪检工作格局,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审判管理、立案信访、审判监督、组织人事、机关党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积极整合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和资源,形成监管合力。要注重关口前移,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法官干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第二,要规范行为。规范行为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既定程序和规章制度来履行职责,确保司法行为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纵观和剖析近年来执法办案中出现的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其中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管理不严格、行为不规范、工作不精细、监督不到位。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痼疾,就必须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细化审判、执行工作程序,完善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细化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每一道关口、每一个环节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通过严管细抓、精益求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和执法随意性问题,做到从规范行为和管好细节上防范办案不公、司法不廉问题的发生。

  第三,要严肃法纪。法官腐败是人民群众最难容忍的事情。我们必须严肃查处司法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和惩治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形象。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将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以严肃的法纪推进队伍建设。

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作为“全国模范法院”的陈仓区法院,将更加牢固地树立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团结、干事、尽责、创新、廉洁为目标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念好“十字经”,努力提升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水平,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来源: 陕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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