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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法院“贵、重、强、要”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2-05-14 15:43: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代文芳)
今年以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3232”和谐司法战略,坚持“贵、重、强、要”,完善审判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实质化和精细化管理,助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一、贵坚持,实现常态化管理。一是善于抓住重点。紧紧围绕现阶段狠抓审判质效提升的工作重心,排查审判质效重点薄弱指标,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二是注重查缺补漏。切实消除指标认知上的“空白”,找准提升工作中的“短板”,消除审判管理上的“盲区”,对症下药,力求“药到病除”。三是深化任务分解。以均衡结案为突破口,制定每月结案目标,切实加强审判质效调控,坚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确保抓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带一片,不断改进审判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常态化管理。 二、重提升,注重科学化管理。一是重意识提升。不断增强审判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研究老百姓对审判质效的需求,对绝对劣势指标促改良,对居中指标抓精细,对优势指标创新高,对加分指标强提升。二是重统筹提升。每周的院长办公会、每月的中层干部会议必讲审判质效,审管办定期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审委会不定期研讨重大案件审理,审判业务庭每月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三是重管理提升。出台《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审判质效评估调控系统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做到管理不少一环、评查不漏一案、监督不落一人,把握重要节点管理和严格审限把控,实现审判质效时间和空间节点的优化管理。 三、强优化,助推实质化管理。一是优化审执行为。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 严格执行法律文书层级审签制度,严格按规定办案、办事,确保不减少程序、不颠倒程序、不应付程序、不事后补程序,实现审执行为从程序到结果的优化。二是优化态势分析。每周更新各庭室结案进展情况,每月汇总全院、部门和个人质效指标排名等数据,综合研判和比较评析各部门审判工作质效,提出调控措施,落实调控指令。三是优化考核制度。坚持“干多干好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原则,制定完善全院中干待岗制度、问责制度、激励制度、学习制度和年终考核制度,细化司法督导工作办法,条线对比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工作职责评估体系。 四、要细节,确保精细化管理。一是案件信息录入精细化。强化立案、审判、执行节点信息监控,认真做好源头数据录入,加大督查力度,杜绝随意变更和篡改信息数据行为的发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二是调控目标分解精细化。合理配备审判人员,结合实际将审判质效目标任务细化到庭室,分解到个人,将具体实施情况作为考评依据,形成以目标、监督和考评为一体的精细化管理格局。三是司法行为作风精细化。要求干警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践行于审判工作中,融入每一个案件和审执细节中,以办好案件和做好释法析理工作为契机,提升司法行为作风精细化。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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