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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公正底线 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实践者
作者:天津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周振怀 发布时间:2012-05-09 14:41:15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精髓。“忠诚”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是政法干警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在全部法院工作中,“公正”是底线,是法院干警的“生命线”。结合到具体工作,应从以下六方面来理解。
一是要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理念核心就是一个“公”字,没有公平就无正义可言。法律是公正的艺术,司法就是在特定的规范下追求和实现公正的艺术。我们所讲的公正,是遵循法律程序的公正,是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相结合的公正,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的公正,既包括实体上的公正,也应该是有效率的公正。我们的法官必须出于公心,以党的利益、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为至高利益,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必须克服己欲,排除私利,自觉抵制人情、权势的干扰,自觉抵制金钱、美色的诱惑。必须要有蓬勃向上的朝气、刚直不阿的锐气和惩恶扬善的正气,依法伸张正义。必须态度公允,不偏不倚,以文明的形象、公正的立场处理纠纷,给人以看得见的公正。 二是要紧紧围绕和服务大局。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中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是由人民法院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是我国法律内在政治属性和功能的反映,是司法工作讲政治、讲政策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任何全局性的工作,都与司法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就要求法院干部要学习和把握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了解和把握国内国际形势以及相关案件对当地改革发展稳定的影响,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贴近大局、服务大局,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置于大局中思考,从有利于大局来判案,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办案中走程序、用法律不难,搞清事实证据也不难,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让社会关系恢复和谐并不容易。一案当前,要认真分析这个案件所涉及的利益关系,找准矛盾的冲突点,找准利益的共同点,找准解决问题法理、情理的结合点,运用好调解的手段、依法裁判的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工作大局。 三是要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牢固树立司法公正的意识和办案质量第一的观念,用最大的人力投入、最有力的措施、最优良的条件,确保程序合法,最大限度杜绝错判案件的发生。要牢固树立司法效率意识。迟到的正义虽然未必就是非正义,但至少是有瑕疵的正义、是打折扣的正义。要全力打造“精品案件工程”,通过开展精品示范庭、精品裁判文书、精品案例等评选活动,推进法院案件整体质量的提升。要切实强化审判管理,从诉前调解、立案接待、审判调解、庭审过程、文书制作、判后答疑、信访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运转顺畅。要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从重数字、重排名向重分析、重整改转变,把考评结果与评先争优、晋职晋级、表彰奖励等挂钩,真正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是要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在当前社会深度转型时期,矛盾多发频发重化。有的案件当事人情绪波动较大,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有的案件隐藏着复杂的背景,涉及国家政策等政治敏感性问题,如果考虑不周、处理不慎,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不良影响。我们所办理的个案,都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下进行的,只有对群众生活、群众情绪、群众要求有了切实的体察和感受,对社会状况和社会需要有了正确的认识和把握,才能达到人民满意、社会和谐的目标。要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每一名法官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将司法的过程转化为亲民、爱民、护民的具体实践。要眼睛向下、密切联系群众,用听得懂、易接受、受尊重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让当事人满意在法院,稳步提升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五是要强化法官的自律意识。“人洁病不侵,廉兴国运昌”。法官作为法律的化身和正义的守护神,决定了必须竭尽全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论每时每刻、不管何时何地,维护司法机关的形象。首先要慎权。一分权力一分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必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其次要戒贪。贪有多种形式,有贪财的,有贪利的,有贪名的,有贪色的。无论贪财贪利,无论枉法与否,都是对法官称号的严重亵渎和玷污,都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践踏和破坏。人民群众最痛恨的是贪官,最无奈的是腐败。做一个好法官,首先要做一个好人,就是要有正义感,要善良、公正,要本着自己的良知处事,不违背基本的社会道德标准。要以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为目标,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好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示范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要以廉政隐患归零方案为目标,着力构建符合审判规律、具有法官工作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法院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健全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内控机制,筑牢源头防腐的坚强屏障。 六是要加强司法宣传工作。社会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评价,往往并不是来源于对审判工作的全面了解,而是来源于对个案处理结果的观察和感受。任何一个社会,当事人对个案不公都有一种本能的“放大”效应:司法公正不会成为新闻,而司法不公一定会成为新闻。输了官司的固然会说司法不公,赢了官司的也可能会说司法不公。近几年来,个别当事人把少数法官的腐败行为渲染扩大为整个司法队伍的腐败行为,把少数案件的处理不公渲染扩大为全部司法活动的不公。这正是为西方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攻击我国司法制度提供了口实。究其原因,固然有不同利益要求,有评判案件的不同角度、当事人个人认识水平等原因,固然不能排除少数法官在审判活动、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但也说明我们法院的司法宣传还不够深入。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紧密结合审判实践,努力做好司法宣传工作,以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向社会公众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优秀风采,增加正面舆论效应,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社会公众形象,真正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总之,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守不住,人民群众就会对司法机关失望,甚至对党和政府失望。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适应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确保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永葆党员法官的政治本色。 来源:
光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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