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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法院发挥法警职能全力保障“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2-09-06 15:04:50
本网讯(通讯员 蔡龙 彭湘榆)
“阳光司法”工程是2012年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头戏”,也是永平法院法警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以来,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领会“阳光司法”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法庭警卫、提押犯人、协助执行、应对突发事件、安全保卫等各项职能,为永平法院“阳光审判”案件10件,“阳光执行”案件1件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首先,加强思想建设,为服务“阳光司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和司法警察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以提高司法警察队伍政治思想素质为切入点,树立司法警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法警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全力为中心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廉政意识,努力提高法警公正执法的能力;三是强化学习意识,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同时,注重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法警业务素质;四是强化形象意识,在送达、押解值庭时,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树立法警良好的执法形象。 其次,强化安全意识,为“阳光司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加强警务工作安全教育,分析安全形势,做好风险评估,促使每个法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麻痹松懈。提押前,了解案情、制定预案、评估风险、检查械具、清点人数、核对身份;押解和看管过程中,密切注意被告人的思想动态;开庭前,做好审判场所的安全检查准备工作,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8月16日,永平法院院刑事审判庭在杉阳公开审判了有4名被告的盗窃案,由于押解路程长、旁听人员多,值庭任务显得十分繁重。法警大队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事先精心准备,认真筹划,对每个细节都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在炎热的天气下,全体法警参加值庭一丝不苟,同时做好外围旁听区域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庭审警务保障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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