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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殿龙:主动延伸审判职能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黄建 发布时间:2012-05-07 09:23:37
5月1日,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中)前往来宾市金秀县法院调研。
5月1日-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深入金秀瑶族自治县、象州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融安县等基层法院、基层法庭调研。罗殿龙强调,全区各级法院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工作汇报推进会精神上来,深入开展“内强执行力,外树公信力”活动,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动司法,依靠政治优势,联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五区”建设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调研中,来宾市象州县法院实施的“诉前调解12345工程”得到了罗殿龙的高度评价。“诉前调解12345工程”即是:建设一个培训中心,义务为农村、社区培养调解人才;选择二十个村屯、社区作为该院强化诉前调解的工作联系点;抽调三十名法官到联系点,指导、参与村屯社区的诉前调解工作;每年举办四期面向农村、社区的特邀调解员及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在每个村委、社区聘请并培训五名农村、社区干部作为该院特邀调解员。罗殿龙认为,“诉前调解12345工程”将诉前调解延伸到农村、社区,做到了及早发现矛盾,及时化解纠纷,切实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象州县法院大胆创新调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的做法值得其他法院学习借鉴。全区法院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充分借助和发挥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群众组织、行业组织的优势把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 罗殿龙要求,全区法院要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离退休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覆盖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网络库,选聘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通过引导并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解,逐步形成资源共享、力量共用、良性互动的“大调解”工作网络体系,变法院单兵作战为团队攻坚;要深化联动司法工作机制,拓展工作网络,把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及社会机构的优势充分结合起来,形成矛盾化解合力,加强诉前联调,加强源头治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罗殿龙在调研中,特别重视各个基层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强调指出,立案信访部门是人民群众面对面接触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和“窗口”,“窗口”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的认同。各级法院要充分依托“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平台,帮助干警牢固树立“注重细节”的思想,从每一个工作细节入手,力行“六戒”,用心用脑用力扎实工作。要大力培养“窗口”法官的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学以致用之风,做到办案更加细心、化解矛盾更加耐心、审理案件更有公心、接受监督更有诚心,用真心倾情为群众解难题,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正。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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