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院长论坛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坚定信念,始终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
作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卓琳   发布时间:2012-05-04 15:32:34


    2011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动员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黑龙江省高院、大庆市中院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并强调要切实达到“真学真信”。笔者认为,作为全国模范法院,不但要做工作的模范,更要做学习的模范,要坚持做到:坚定信念,崇尚荣誉,始终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使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一、崇尚荣誉,坚定信念

    法治理念是司法职业者的职业信仰、理想信念、职业操守、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的综合概括。我们没少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而讲多了有人认为变成了老话、套话、空话,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看不见、摸不着,虚无缥缈。凡是有这样思想的人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缺失的人:他们司法职业奋斗目标茫然,缺乏自信心、荣誉感,司法职业只是谋生的手段;他们为了等当事人请客送礼,裁判文书迟迟不下,因为收受了原、被告双方的财物,对如何判决犹疑不定,案件久拖不决;他们缺乏判断是非的标准,在大是大非面前谈“感情”,混淆是非,没有原则;他们为办案而办案,无信仰,无追求,为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大行其道。因为一些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缺失,所以必须认真、扎实地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今年我院获得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几任院长、尤其是近年来以董院长为首的党组班子“十年磨一剑”、呕心沥血的结果。作为曾经的让区法院党组班子成员,为了争取荣誉与全院干警携手并进共同努力拼搏过我感到欣慰,作为让区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的班长,为我院有这样的荣誉我倍感自豪。珍惜几任领导呕心沥血取得的来之不易的荣誉,要用司法实践捍卫荣誉,要不断完善、不断突破发扬荣誉,这是对让区法院干警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让区法院干警身上最真实的体现。

    二、珍惜荣誉,真学真信

    对理想信念问题,没发生问题时很多人不以为然,等到出现问题时追悔莫及。历数出现问题的高官,身陷囹圄时后悔最多的莫过于对理想信念的放弃和背离。因为领导干部更有示范、带头作用,而这些作用都是双向的,因此这次学习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有一句名言: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智发展的就越快。但认真分析看来,这种目标必须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支撑,否则,他的才智可能给社会、给人民、给党和国家造成更大的危害。一个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缺失造成的是个别案件的徇私枉法,一个庭长影响的就是全庭,一个主管院长影响的就是分管一路,院长影响的就是全院,以此类推。这就是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出现串案、窝案的原因。因此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必须认真搞,从院长做起,主管院长、庭长、副庭长、科级干部、审判员到一般干警,不只是形式上的笔记和心得,更要真学真信真实践。通过思想的转变达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的,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使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当之无愧,永不褪色。

    三、保持荣誉,认真查摆

    司法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司法职业者的明确化、具体化,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键在于践行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要切实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认真查摆问题。我们曾取得过崇高的荣誉,但是荣誉不是功劳簿,荣誉不代表我们可以懈怠自满,要不断完善突破自己才能保持荣誉。因此,必须端正态度,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更要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超审限案件检查通报中,我院存在超审限案件,虽然是极个别现象,但却反映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司法理念等深层次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可能造成错误思想理念的蔓延,势必侵蚀我们的工作,给荣誉抹黑。要深入查摆问题,反思自己为全国模范法院这个荣誉做过什么,还应做些什么。通过学习—查摆—反思达到“真学真信”的要求,形成崇尚荣誉、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工作氛围。

    四、发扬荣誉,臻于至善

    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始终践行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继承全国模范法院的光荣传统,发扬荣誉,臻于至善,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与区委和中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绝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的空话,作为共和国的法官,必须毫不犹豫地跟党走。忠诚,就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区委李忠惠书记对法院的工作高度重视,着重指出:法院的事情必须办,而且必须办好,干警的政治、福利待遇必须进一步提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大海同志得知区委在让区法院调研,在百忙之中赶到让区法院指导让区法院工作。党的领导是绝对的,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我们的忠诚首先就是要体现在对中院党组、对区委的忠诚。要始终围绕市委、区委的工作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坚决贯彻中院党组、区委的精神,执行组织和领导的决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中院党组和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接受上级法院业务上的监督和指导,加强与中院党组及各部门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八小时内汇报制度,确保两级法院一盘棋。

    二要服从中院党组的工作部署,服从、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扎实化解社会矛盾。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区委提出的“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幸福的现代化龙江强区”而努力。而服务大局需要具备服务的能力,要努力提升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能力,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自诉案件的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的和解工作力度,开展“调解型法官”、“亲民型法官”评选活动,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加大案件排查力度,突出判前答疑和沟通,减少初信初访,对确属无理访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要全力履行司法职责,做好执法办案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贯穿于执法办案之中。重点要做到“五个强化”:一是强化审限控制管理。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全力杜绝超审(执)限案件,提高结案率和执结率。二是强化刑事案件管理。定期召开刑事案件分析会,强化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犯罪案件涉及大企业的一律交审判委员会,坚决杜绝重罪轻判现象的发生。对拘、管、缓、免案件严格执行上级法院规定,及时与中院业务部门沟通反馈。三是强化民商事案件管理。民商事案件开完庭立即合议,没有特殊情况的,开庭三日内必须出具法律文书,庭长、主管院长签字不过夜。每15天过一次积案,逐件落实,主管民商事案件的院长每起案件要亲自过问,继续坚持上诉案件复核制度,提高案件质量。四是强化执行案件管理。继续坚持申请执行人联系会议制度,强化执行监督力度,加强执行保障,穷尽执行措施。五是强化业务学习力度。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业务考试,考试成绩张榜公示,所得分数计入个人年终业绩考评。加强与中院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及时请示报告和沟通协调,每季度邀请中院业务部门资深法官进行对口业务辅导,全面提升法官业务能力。
四要强化廉政建设,突出队伍管理。各项工作人是决定性因素,法官是关键,队伍是关键,落实是关键。突出队伍管理,“树立铁案意识,打造铁人队伍”,用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形象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是突出教育的先导性。狠抓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查摆问题,重点整治在获得“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后一些干警表现出的盲目乐观、消极懈怠的思想状态和工作态度,养成亲民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敬业奉献的良好作风。二是突出纪律的约束力。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抵制三权分立等西方法制观念的侵蚀。强化审判纪律,严守审判秘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队伍管理,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职业道德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做廉政的表率。三是突出监督的落实力。充分发挥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审管办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完善职能部门作用,对各项工作严管、细管。四是突出追究的惩戒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主管院长、庭长案件审理连带责任制,对出现案件质量等问题的,除追究办案人员责任外,主管院长、庭长要承担连带责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思想信念引导我们走正确的方向,在正确的方向上,我们追求的目标越高,我们的人生价值就越大。作为社会主义法官,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唯一正确的选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