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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驻村法官”让村民足不出户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4-27 15:20: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跃进 邹来水)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建立“1+2”驻村法官制度,把矛盾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村民足不出户解决纠纷。

    该院“1+2”驻村法官制度即以法院为主导、乡(镇)、村(社区)相互联动。成立驻村法官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以办公室、人民法庭、民一庭为依托,成立了驻村法官管理办公室,并在乡镇、村(社区)分别成立驻村法官工作站,主要对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为当地人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法制宣传等。制作诉讼便民服务联系卡,每位驻村法官把姓名及联系方式印在卡片上,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村民遇有法律问题可随时与法官联系,第一时间获取法律帮助。

    该院法官定期到驻村工作站接待群众信访和人访,受理群众举报申诉,现场解答群众询问。同时,还选择典型涉农案件或赡养案件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增强审判效果和普法力度。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巡回办案率60.7%,调撤率76%,驻村法官指导民调17人次,发放便民联系卡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多人次,诉前化解矛盾纠纷57起,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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