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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子大战”调解记
作者:欧启明 赖荣清   发布时间:2012-04-27 10:11:21


    4月26日,江西会昌县人民法院法官积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成功调解一起85后争子大战。

  原、被告双方婚后育有一子,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矛盾不断直至双方长期分居。后原告张英(女方)以双方性格不合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婚生男孩的抚养权却争夺激烈。面对这种情况,主审法官果断休庭。

    庭审后,主审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家访等多种渠道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而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男方认为根据风俗习惯儿子应该由他来抚养,如果不由他来而由女方来抚养的话就显得没有面子,同时也会被村里的人看不起,同时男方在骨子里还有一种根深蹄固的思想认为男孩理所应当归男方抚养;女方则认为小孩一直由她在带养,小孩理所当然应由其抚养,并且坚持认为达不成协议对她没有影响但拖死男方让他不能再婚。双方在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上互不相让,彼此指责对方无理,女方甚至情绪激动挥手打男方。旁边的法庭工作人员赶紧阻止。

    针对这种情况,主审法官决定充分利用各方社会力量采取各个击破的方针,重点改变双方当事人思想。主审法官主动上门到女方家中,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村干部、女方近亲属等做女方工作。主审法官设身处地为帮她考虑抚养小孩的现实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女方分析,双方都在争夺小孩的抚养权是件好事,说明双方都很关心小孩的健康成长,对家庭对子女很有责任心,但双方都不能把小孩当成争夺财产一样,毕竟由谁来抚养小孩都改变不了小孩仍然是你们父母双方的儿子,究竟由谁来抚养小孩应从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教育出发。由谁来抚养小孩,另一方都应承担小孩的抚养教育费用,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抚养小孩是女方的专利。法官对女方在法庭的不冷静行为提出批评,认为既然双方都认为彼此感情破裂那就好合好散,对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完全可以坐下来协商。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村干部及女方近亲属都认为主审法官的话符合实际,贴近农村很有道理,并一起做女方的思想工作,女方有所触动。

    主审法官着重通过以往案例、当事人现身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改变男方的传统想法。因被告李小明(男方)固执地认为根据风俗传统,男孩应判给男方来进行抚养以便传宗接代,如果争不到小孩的抚养权会在村里没面子、被人瞧不起,故男方在调解中始终态度消极。针对男方这种想法,主审法官首先从法律上阐明,从法律上没有那一条明确规定了小孩一定应由男方来抚养,并且风俗传统对法官判决并没有拘束力,故男方认为小孩根据风俗传统及法律应判由其抚养的想法没有法律根据;对于男方提出的小孩由女方来抚养则男方在村里没有面子、被人瞧不起的说法,主审法官向其阐明小孩由谁来抚养都是你们双方共同的小孩,不因由谁来抚养而改变,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享有对小孩的探视权并拿出最近相关案例来佐证即使小孩由女方来抚养,男方也并不存在没有面子、丢人的问题。从情理上来说女方使命在争小孩抚养权从侧面上说明女方作为母亲对小孩的疼爱,女方愿意因小孩抚养权的问题适当补偿男方足以证明,故男方应相信女方关心小孩的成长教育。对于主审法官的努力,男方表示感谢,并表示会适当考虑法官的方案。

    忙了一天,但调解效果不如意,主审法官并没有气馁,相反主审法官认为双方对小孩的关心体贴使调解出现了转机。此后几天,主审法官每天通过手机与当事人保持联系,并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告知其拖下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毕竟双方都还很年轻,前途一片美好。法官的诚心与交心最终取得了成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婚生男孩由男方来抚养,男方放弃小孩的抚养教育费用并给予女方10000元,女方享有对小孩的探望权。一场争子大战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以双方和气达成协议结束。面对我疑问的目光,主审法官说凡事都要有诚心、耐心,有为民办事的真心,人心都是肉长的,老百姓的眼光是雪亮的,你诚心为他们办事他们自然理解你,同时在调解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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