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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法院执行局推行案件风险评估制度
发布时间:2012-04-06 16:33: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母茂生)
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在执行办案过程中积极推行三级风险评估机制,对新收案件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取得了较好效果,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防范了执法风险,顺利执结多起重大案件。
法院严把立案关,对新立案的执行案件,由内勤做好申请人的接待工作,目的在于通过沟通了解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对案件的执行风险进行一个初步的评判,并将结果告知具体的承办人,让承办人在办案之初即心里有底。 承办人员在执行开始前要加强与案件审判人员的沟通,掌握案件的审判经过,充分听取原承办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做到心中有数,并根据搜集的详细情况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 对涉及特殊主体案件、群体性案件、争议较大且矛盾尖锐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尽可能的将案件想细、想深、想周全,做好多个预案。 在充分做好自身内部工作的基础上,对重大疑难案件积极寻求外部力量的支持,力求形成合力,协同解决。 自从开展三级风险评估机制以来,已顺利执结群体性疑难案件近十起,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更加理解法院的工作,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也有了较大提高。同时,执行局与各部门之间也基本建立起良性互动格局,有效的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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