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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委托调解”化解矛盾助推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2-03-01 11:37: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委托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牲畜伤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及时避免了后续矛盾的发生和升级,深受群众好评。
今年以来,该院在已建立的便民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与人民调解员等三个网络平台基础上,大力推行纠纷化解新模式——委托调解,既解决了边远山区群众打官司的“跑腿之苦”,又提高了化解纠纷的效率,促进案结事了。 委托调解”模式具体操作程序是:对起诉到法院经审查适宜委托送达、委托调解的案件,将相关法律文书密封后由原告带回其所在街道、居委或乡(镇)村,交由当地调解组织,由调解员将材料送达被告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不成的,则由法院开庭审理或由法官继续调解。调解成功的则以“按撤诉处理”、“撤诉”、“调解”三种方式结案。 据统计,今年1至2月,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其中委托调解占调撤率总数50%以上,同时又降低了涉诉信访量。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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