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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法院重拳打击涉林犯罪为“生态立县”护航
发布时间:2012-02-21 15:56: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琳)   江西省资溪是林业大县,辖有高阜、马头山、石峡、陈坊、株溪5个国有林场。近年来,一些不法之徒打起了盗伐林木的主意,涉林犯罪时有发生。为服务好当地“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资溪县人民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出台了一揽子举措,为“生态立县”保驾护航。

    2011年以来,该院办理26件刑事案件,其中,涉林案件7件,占26.9%,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件,开展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10余场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不足30天。

    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每月定期召开座谈会、疑难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加强涉林犯罪案件法律知识的学习,引导办案干警统一思想,绷紧护林这根弦,始终与县委“心往一处想、调往一处唱、劲往一处使”,为“生态立县”提供强而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大惩罚力度。对涉林犯罪案件,根据犯罪情节,做到该重判的重判,该从轻的从轻,特别是对犯罪首要分子,在法定刑内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初犯或者是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可以判处管制或缓刑,采取相对温和的方式,比如与林业部门联系,责令这些人员补种树苗,并作为考察途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形成打击合力。积极与森林公安、检察院沟通协作,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召来联席会等形式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密切配合,“快、准、狠”打击涉林犯罪案件。法院在办理涉林案件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乱纪,或不履行监管职责,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商请同级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或案件讨论。

    狠抓普法宣传。坚持就地开庭,公开宣判、以案普法,震慑、警示一些有歪念的群众。每个季度,走进在林区,开展一次森林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涉林犯罪的典型案例手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使当地群众自觉知法守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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