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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锲而不舍 五年货款一日归还
发布时间:2012-02-17 16:36: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孟俊 黄亮)   “之前不履行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是我的不对,现在我愿意履行,接受罚款。”2月2日,因一起烟花爆竹货款案而成为被执行人的张某如是说。

    原来,2007年刘某和张某之间的一起15000元标的买卖合同纠纷,经江西省贵溪市法院调解后,张某一直不履行。2009年8月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张某履行法律义务,他一再表示愿意还款,但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后来干脆随着外出务工大军消失在茫茫人海,刻意躲避执行,耍起了无影的“把戏”。另一头申请人张某看到货款迟迟拿不回,对法院的执行也心生怀疑,认为法院在搞地方保护主义。法院干警耐心解释对该案采取的执行措施及执行中遇到的困难,虽取得申请人的理解,但他希望法院尽快执结此案。

    今年新年上班后贵溪法院金屯法庭干警继续加大对案件当事人走访力度,最终了解到被执行人已回到家中。2月2日该庭干警早晨6点多整装齐发,突击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家,找到张某。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讲解了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让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步步紧逼”的强硬高压下,被执行人张某从东躲西藏到东凑西借,当天下午自动履行了债务,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至此历时5年的货款纠纷,最终在法院干警的努力下使被执行人一日内全部履行完毕,从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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