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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场工人违规操作致一名爆破员当场被炸死
发布时间:2012-02-07 15:04: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贾建林)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张某由于疏忽大意,致使与其共同劳作的工人死亡,不仅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450000元,还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1年5月8日下午16时许,鼎城区某碎石场的爆破员徐某,风钻工张某、刘某在碎石场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员徐某在给炮眼装填炸药过程中,张某违反碎石场不得使用交流电启爆的规定,在未对线路进行严格检查,误认为场区正在通电的照明电路电源已经被切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启爆线与照明线路连接作业,引起作业面炸药爆炸,导致正在现场作业的爆破员徐某当场被炸死。事发后,被告人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45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爆破作业中违反企业的相关的操作规程,擅自使用已禁止的启爆方法,在没有严格检查线路的情况下,进行启爆与电路连接作业,引发爆炸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被告人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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