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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致人死亡 梁平县一花炮厂女工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1-12-27 16:09: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小会)
重庆梁平花炮引线厂一兑药女工,在未确认兑药工张坤到达警戒线外安全区域的情况下,违反操作规程爆炸,致一人死亡。近日,重庆市梁平县法院审结了吴玲重大责任事故一案,判处被告人吴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吴玲系梁平县蟠龙花炮引线厂机器兑药车间工人。2011年5月7日9时许,被告人吴玲在未确认兑药工张坤(男,殁年35岁)到达警戒线安全区域的情况下,违反操作规程,打开兑药机器开关,致使发生兑药机器内药物在燃烧爆炸后将张坤严重炸伤的重大事故。张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案发后,梁平县蟠龙花炮引线厂于2011年5月8日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花炮引线厂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405666元,死者家属对其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考虑被告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其对社会党风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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