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秋苏 张雷)
从交通肇事到故意杀人只是一念之间。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撞人后声称上医院,途中却将伤者弃之路边致其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案件,被告人许某俊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现年43岁的被告人许某俊,系邳州市土山镇农民。2011年8月9日,许某俊驾驶面包车与他人一同去收购生猪。当日下午6时许,许某俊驾车途经一乡间道路时,因观察注意不够将80多岁的吴老太撞伤。将受伤的吴老太抱进车内后,他对吴老太的老伴张老汉说他马上送老太上医院,让老汉给家里人说说。然而许某俊转念一想,害怕受到责任追究,带离事故现场后就想着把吴老太丢在路边不顾。驾车一会后到了一个偏僻的小路上,许某俊见周围无人,不再想将吴老太送到医院,而是将吴老太遗弃在路边一水沟旁匆匆逃走,致使吴老太因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在法院审理期间,许某俊委托其近亲属赔偿被害人的家人经济损失13万元,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俊交通肇事后逃逸,将被害人带至一偏僻路段的水沟旁抛弃,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许某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