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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明查暗访提供线索 七年积案终执结
发布时间:2012-01-11 10:40: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勇)
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经申请执行人蒙秀芬几天的明查暗访,向法院准确提供被执行人李江的财产线索,顺利地执结一件历年积案。
2004年至2005年间,家住田林县乐里镇的蒙秀芬与家住田阳县的李江在生意场中认识。李江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先后9次向蒙秀芬借款11.28万元,李江先后用现金和木材款抵押部分欠款,余下6.38万元借款。蒙秀芬多次催偿无效,于2006年5月向田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江偿还欠款本金及其利息。田阳法院受理后,于同年5月16日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江同意于同年12月底全部还清欠款。法院作出的(2006)阳民一初字第169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后,李江未按生效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蒙秀芬在法定期限内向田阳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立案后在执行过程中,李江以其本人无固定职业,经济来源少,同意由法院扣留提取其妻子黄某在单位的工资收入每月600元。 2011年12月下旬,申请执行人来到田阳向法院透露李江已卖掉原套房购买了新房子,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余款2万余元。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又明查暗访,找到了购买该房的主人,获知李江取得购房款30余万元。在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过程中,李江仍称没有钱。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情况,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等强制措施,同时由院长签发拘留令,亦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决定。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拘留令时,被执行人觉得再坚持抗拒规避执行对自己没有好结果,于是通过电话让其妻子黄某送2.5万元到法院。 申请执行人从法官手上接过被执行人交来的2.5万元欠款后,热泪盈眶,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表示深深的谢意。一件历时7年的积案终于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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