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惠来 游张军)
郭某委托朋友刘某帮忙为自己办理信用卡,没想到信用卡办出来后刘某却先自己痛快了一把,多次在商场透支郭某的信用卡,偿还银行借款后,郭某将刘某起诉到了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刘某一直拒绝偿还郭某的钱款,1月6日,刘某的父亲主动代刘某交纳了案款。
本案中,郭某和刘某是朋友关系,2010年6月,郭某让刘某为其代办两张信用卡,其后,当郭某询问信用卡事宜时,刘某一直称银行邮件未到。但2010年10月,郭某突然接到中国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的还款通知,本息共计13000元左右。震惊之下,郭某想到了朋友刘某,刘某先是矢口否认,而后承认在为郭某办理出信用卡后,自己为了图一时痛快,多次在商场中透支郭某的信用卡,但与此同时,刘某却一直拖延不还银行借款。为了避免更大损失,郭某无奈之下先自行偿还了银行的欠款,同时也发现刘某因信用太差无法办理信用卡而多次透支他人信用卡。但对于郭某自行偿还的借款,虽经郭某多次催要,刘某一直未偿还,郭某后悔自己交友不慎,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中,刘某承认透支事实,但是以自己无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 ,经过法院的多番工作,同时郭某也考虑到刘某一下子拿不出全部借款等实际情况,同意刘某每月偿还郭某一千元。
然而让郭某没想到的是四个月过去了,刘某仍然分文未给,而且也越来越难找到刘某,为了尽早实现自己的债权,郭某向法院申请了执行。经过法院调查,未查询到刘某的财产,且法院多次传唤,刘某一直不到法院,电话关机。执行法官便找到了刘某的住所地,见到了刘某的父亲,但是刘某却一直未出现。经过多次与刘某父亲谈话,其父亲表示未能教育好儿子自己应该负责任,刘某的父亲帮助刘某将案款交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