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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主动接受监督 推进司法民主
发布时间:2011-12-31 10:00: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波 冯虹)
12月29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工作座谈会,该院51名人民陪审员和全体班子成员一同参加了座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行军、各工委负责人应邀出席。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英主持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王新权对2011年人民陪审工作进行了小结,通报了各位人民陪审员一年来参加陪审的有关情况,并谈及了明年人民陪审工作设想。 各位人民陪审员在座谈会上纷纷发言,谈到了各自一年来参加陪审工作的感受与体会。他们一致认为,县人大、县法院对人民陪审工作非常重视,对人民陪审员非常尊重;并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廉洁司法、阳光司法等方面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县人大内司委主任朱愈才在会上发言。他对法院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阳光司法表示赞赏。同时,他还对各位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建议与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增强本领;二是要依法履职,当好“四员”,即当好陪审员、调解员、监督员和宣传员;三是要严格要求,遵章守纪。 林行军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四字”要求:一是“树”,要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勤”,要勤于学习,勤奋工作;三是“强”,要努力增强工作能力;四是“守”,要守住公平正义。此外,他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树榜样,作表率;二是要强管理,带好队;三是要通“情报”,多交流。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覃红卫最后发言。他衷心感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位人民陪审员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重视、理解与支持,并表示:法院今后定会更加重视人民陪审工作,更加尊重各位人民陪审员,更加主动地接受大家的监督,更加积极地推进司法民主。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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