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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被分割 法官执回13万维权益
发布时间:2011-12-30 10:51: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程波)
12月29日,广西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十年夫妻为13万房屋补偿款几欲成仇人,但在执行法官多次巧妙的劝说和调解下,最终双方握手泯“恩仇”。
申请人廖淑华与被执行人曾荣旗经人介绍后结婚,婚后由于家庭琐事,双方矛盾越来越大,感情越来越淡。去年6月,十年的夫妻终因感情破裂被法院判决离婚,但未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今年5月,廖淑华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财产,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被告共有的一套房屋归被告曾荣旗所有,被告定于今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给原告廖淑华房屋补偿款13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廖淑华协助将上述房产过户给曾荣旗,但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原告的房屋补偿款,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了解到双方因多年的积怨比较深,情绪也比较激动。为了不激化矛盾,执行法官尽量不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接触,采取电话调解、“背对背”调解等方法,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就该案进行劝导,但曾荣旗态度都很强硬,甚至说出:“法院就强制执行吧,我就是有钱也不会给她!”这样过激的言辞,使执行工作一度剑拔弩张、僵持不下。面对复杂的情况,执行法官并未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耐心细致地对被执行人阐法释理。“一日夫妻百日恩”,曾先生在冷静下来之后,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言行伤害了昔日的妻子,于是主动将13万元的房屋补偿款一次性付清给申请人。 至此,该件棘手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在法官和风细雨式的执行下顺利执结完毕,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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