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贺仕雄)
2011年12月18日,广西区天峨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置一起妨害法院执行事件。鲁帮勇公然藐视法律,强行拦截法院查封的铲车,阻碍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公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决定对鲁帮勇司法拘留十天。
周延利因矿产品供销合同与周少辉发生纠纷,诉至天峨法院,申请对周少辉的挖掘机、铲车进行财产保全,该院作出裁定移送执行局执行。2011年12月17日,该院执行干警驱车到天峨县坡结乡鱼翁村,将周少辉的挖掘机一台、铲车一台装运到县城进行查封。当铲车行驶到天峨县坡结乡拉岩村公路口时,鲁帮勇公然藐视法律,煽动不明真相群众10余人上前阻拦,强行用其的长城哈佛越野车拦截在铲车前,围困执行人员近4个小时。当执行干警亮明身份,解释该车为法院查封的财产,强行拦截铲车,阻碍法院执行,要承担法律责任。但鲁帮勇气焰十分嚣张,以周少辉欠其运费尚未支付为由,强行将铲车拦截并开回到天峨县坡结乡玉里村周少辉矿山存放。
事件发生后,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慈良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党组副书记田发明、副院长余福才、肖远忠得知情况后,紧急抽调执行局、法警队20名干警火速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不明真相群众妨害执行的行为。天峨法院依法对妨碍执行的鲁帮勇司法拘留10天。同时,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说服教育,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妨害了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公务。鲁帮勇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主动配合法院将铲车开到县法院指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