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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法院“有访必复”赢得当事人认可
发布时间:2011-12-12 11:05: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万绍君)   12月9日,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波林、执行局局长程鹏一行来到修水县石坳乡黄源村樊秋平家,就其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吴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樊秋平对法院“有访必复”、锲而不舍地查清被执行人线索,使其执行案件“起死回生”表示了真诚的感谢。

    此案是县委政法委根据群众意见反馈的重点案件,县委政法委书面反馈的信息是“石坳乡王源村1组冯某案”,但经干警多方查找,没有此人,后根据地址,到石坳乡黄源村进行走访,才得知是樊秋平。但因樊秋平本人不是当事人,故无法查到具体案件,后经过对樊秋平家庭成员逐一对照已归档的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查找才查到其儿媳是当事人,由于被执行人多次搬迁移民,一时无法查找到其具体地址。在此情况下,主管副院长周波林和执行局长程鹏一行来到村组细致调查,最终锁定被执行人吴某家现住修水县大桥镇朱溪村。后周波林一行立即马不停蹄的赶往朱溪村,吴某至今仍在外务工,中午便找到其母王某,耐心细致地和她做执行思想工作,要求其敦促吴某回乡执行,并向其解释相关法律。

    此次周波林一行就是特意向樊秋平反馈该案的情况,并向樊秋平保证该案法院一定会跟踪到底,给他吃下了定心丸。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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