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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曝光执行让“老赖”无处可遁
发布时间:2011-12-07 15:04: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施国安)   广西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及“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大曝光执行和公告执行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寻找执行线索,让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可遁。

    今年以来,该院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自觉履行义务或躲避、逃避执行的现象,在被执行人居住的自然村、村委、社区、街道、车站、工作单位以及一些公共场所张贴执行公告,在媒体上曝光,将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征集执行线索,敦促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申请执行人邓某某与被执行人邹某某、灵山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院5月中旬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邹某某毫不理睬,既不按规定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主动与主办法官联系,还与主办法官玩起了猫和老鼠的游戏,主办法官多次到其住所寻找均扑空。为此,主办法官一方面抓紧做被执行人家属和其车辆挂靠的灵山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准确下落;另一方面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及一些公共场所张贴执行公告,把邹某某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向社会曝光,向其施加心理压力。10月18日,经过多方做思想教育工作,迫于社会舆论压力,躲避执行5个月之久的邹某某于主动到法院,并在主办法官的协调下当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据统计,今年 1-11月,该院通过采取公告执行、曝光执行等措施共执结案件18件,执行到位标的人民币86万元,依法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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