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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胡丛华涉嫌受贿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1-12-01 08:53: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媛)   45岁的原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胡丛华,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5月至2010年6月间,胡丛华利用担任天津海关调查局稽查处副处长、天津海关调查局副局长、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的职务便利,在查处北京等多家公司涉嫌走私、逃税等案件中,为公司逃避刑事处罚、得到从轻处理及接受涉嫌走私举报、低报价格通关和申请设立出口查验监管场库等事项中提供帮助。为此,胡丛华先后收受上述公司及公司负责人贿赂共计100余万元及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轿车。

  公诉机关认为,胡丛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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