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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坝坡违规停车 车滑侧翻致人死亡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25 14:13: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昊)   危险驾驶危害大,违规停车隐患多。被告人陈怀庭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致使拖拉机下滑侧翻,造成一死一伤的事故。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陈怀庭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1年6月13日19时许,被告人陈怀庭驾驶装载木板的手扶拖拉机行驶至本县常坟镇淮河大堤拐集路段上坝子时,因停车捡拾前车上掉落的木板,致停在坝坡处的拖拉机滑落坝下侧翻,拖拉机上的乘坐人刘怀凤和李鹏富被砸伤,李鹏富因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胸腔器官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刘怀凤左肱骨粉碎性骨折,伴桡神经损伤、左侧肋骨骨折。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成因分析认定:被告人陈怀庭未按规定停放车辆,是造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当月15日,被告人陈怀庭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1年8月4日,被告人陈怀庭与死者李鹏富亲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被告人陈怀庭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10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怀庭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陈怀庭犯罪后能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与死者亲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得到了死者亲属的谅解,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有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被告人陈怀庭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法院遂作出以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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