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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法院调解协理员为诉前调解“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1-11-25 09:13: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卢琳琳)   调解协理工作是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出的一条调解创新之路,是基层法院“依靠人民司法”的真实体现,使司法触角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延伸,拉近了司法和群众的距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大名法院选任的调解协理员通常来在辖区内法律意识强,群众威信高、协调能力强的干部群众,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

    诉前调解工作决然不是毫无根据的打“太极”,而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寓情于法,寓理于法,为了提高调解协理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大名法院定期对调解协理员进行专项培训,尤其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重点讲解婚姻法、侵权法等常用的法律知识。

    调解工作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调解协理员也必须得到法律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对于有协理员参与的案件,法院积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对调解协理员的工作态度、协调能力、公平公正的程度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进行调整和改善。

    大名法院这一项措施的实施,通过和谐的方式把一些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的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敌对情绪,更好的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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