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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小企业涉诉案件三成祸起民间借贷
作者:刘俊 学涛 汪军 发布时间:2011-11-17 15:46:17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初专门组成调研组,对近年来全市中小企业涉诉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前天《关于我市中小企业涉诉案件的调查报告》发布。该报告详细阐述了当前中小企业涉诉案多发的原因。 权威数据:3万涉企案近30%祸起借贷纠纷 《调查报告》显示,从2009年到今年的前三季度,全市法院共受理涉企纠纷33282件。通过调研发现,涉诉中小企业呈现出很多特点,其中一个较为显著的特点就是是民间借贷纠纷矛盾日益突出。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上升迅猛,民间借贷纠纷占涉企纠纷总数约26.6%。 据介绍,从案件反映的事实来看,进行民间融资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服装、玩具、小型加工等)、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居多。 由于受紧缩银根政策影响,全市一些知名企业频频堕入融资陷阱,如某公司因借贷金额超过数个亿,难以支付,企业经营步履维艰。仪征一化纤公司及关联企业,涉及民间借贷金额高达2亿多元。另外最近一段时间,市开发区某镇已有多个企业因拆借资金引发财务风险导致企业经营困难。 典型案例:借贷千万“一产两抵”引发“连环诉讼” 2009年8月,江都某担保公司向江都法院起诉,要求钢材商人张焕(化名)偿还该公司为其担保的欠款430万元,并申请诉讼保全了张焕在江苏某集团的债权550万元中的450万元。2009年9月,担保公司与张焕达成和解协议,张焕所欠担保公司款项,由此前张焕诉江苏省某集团案进入执行程序时给付。后来江都法院在执行时,将先期执行到位款260万元给付了担保公司。不久扬州某金属材料公司也将张焕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还欠款1000万元。该公司也与张焕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张焕以在江苏某集团的债权550万元抵偿所欠金属材料公司的欠款。随后市中院执行局将从该集团执行所得120万元款项给付了金属材料公司。 张焕将同一笔款项允诺偿还两公司,这一做法引起轩然大波:担保公司认为,保全在先,理应获得江苏某集团执行款430万元,因此担保公司就金属材料诉张焕案向省高院提起再审;金属材料公司认为,按照调解约定,550万元应当悉数划归自己,于是将担保公司诉张焕案提起再审;张焕发现,担保公司在起诉要求还款时并未替自己还清债务,一气之下也申请对涉及担保公司的案件进行再审。市中院邀请张焕、担保公司、金属材料三方一并沟通调解,指出先前的两份调解协议存在瑕疵,三方当事人均存在过错。调解过程中,当事三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很快三方都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这一“连环案件”得以调处。 惨痛教训:公司缺钱爷俩“吸金”500万被判刑 和民间借贷频发类似,部分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问题,最终引发刑事犯罪,这也是中小企业涉诉案件的主要特点。“一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缺位,管理漏洞较多。有的企业负责人风险意识低,盲目决策,为了解决资金不足困难,甚至采取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获取资金。”据悉近年来,全市已发生13起企业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 张伟(化名)年近6旬,上世纪90年代开始,做过搬运工、泥瓦匠,后来自己创业。经过几年的发展,他成了身家千万的富翁。志得意满的张伟决定继续扩大公司规模,并邀请自己的儿子张浩(化名)回到他身边协助他一起管理公司。由于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一些客户欠下公司不少债务,尽管向银行贷款,但是张伟的公司最终还是出现了“经济危机”。该怎么办呢?他决定找人进行民间借贷,利息比银行高很多,一般是2%到10%,多的则达到了30%。开始的时候,公司的运转还算正常,盈利可以偿还利息,但是随着利息的“雪球”越滚越大,几年间,父子俩共欠下了500多万高利贷,他当时承诺给的高利息,很多都没有兑现,不少债主们的本金也没全要回来。 法院审理认为,张伟、张浩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因两名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归还了部分款项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张伟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张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追根溯源:为何中小企业涉诉案多发 全市涉诉中小企业主要呈现出这样的特点:涉企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其中民间借贷纠纷矛盾日益突出。此外部分企业潜藏的资金链断裂风险积聚面临全行业亏损,企业主弃企避债事件引发系列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向类型多样化趋势发展。 调研小组发现,全市部分中小企业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产业结构落后,抗御风险能力不强,亟待加强这方面的产业调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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