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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法院“八种方法”“十个把握”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1-11-17 09:55: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正光)   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经过不断的摸索,针对民事调解工作,提出“十个把握”和“八种方法”,与民调“三字经”相辅相成,形成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诉讼调解“法宝”,有效地控制、化解和预防辖区内社会各种矛盾和隐患。截止11月16日,该院已结926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率为80.2%,其中石镇、梓埠、青云等3个法庭的调解率达到90.3%以上,信访、上诉同比下降13.7%和26.6%。

    家住在万年县县城的董某,因合伙清算与股东程某发生争议,双方对立情绪非常强烈。承办法官介入调解未果。承办法官本着股东之间和为贵的司法理念,提交庭长参与调解。庭长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再次请示分管院长接上,终于在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李森高副院长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这种利用庭长或院长的身份影响,逐级递进调解的形式在该院被称为逐级递进式调解法,包括此法在内的以点带面式调解、换位式调解、举例式调解、算帐比较式调解、亲情感召式调解、温馨提示式调解、剖析问题式调解是该院独具特色的调解“八种方法”。

    为灵活运用“八种方法”,该院同时强调在开展调解工作时,应全面了解案情,因案而异,注意“十个把握”,即:把握调解时机、把握争议焦点、把握相关法规底线、把握有利于和不利于调解的因素、把握好调解的角色、把握调解的终极目标、把握可利用的外部条件、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把握可能采用的调解方案、把握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选准调解切入点,尽可能提高调解的针对性和成功率。“熟案情、思路清、勤沟通、重调解、巡回审、促提速、精制作、求和谐”,已经成为民事审判法官耳熟能详的调解“三字经”,并融入实际行动中。目前,该院初步形成以“三字经”为纲线、以“十个把握”为策略、以“八种方法”为“法宝”的民调体系,一脉相成,相得益彰。

    为避免“调解优先”陷入误区,出现久调不决、以拖促调、以判压调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现象,该院还对诉讼调解的原则、适用的范围、调解前的准备、开庭前的调解程序和方法、开庭调解的程序和方法、调解救济、责任与纪律七个方面对诉讼调解进行指导和规范,确保调解工作正确开展,并发挥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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