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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多项举措确保对外委托拍卖公正
发布时间:2011-11-08 09:45: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兵)   11月4日上午,由安徽省泾县法院主持举办的一场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拍卖会圆满结束。拍卖会上,经过多轮竞买,最终以62万的价格成功拍卖。此次拍卖会的成功举办,体现出泾县法院在规范对外委托工作上取得的成效,近年来,泾县法院多项并举,确保对外委托拍卖的公平公正。

    一是明确对外委托的办理程序。办公室受理对外委托工作后,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查移送手续是否齐全,并在案件移送表上签名,对外委托工作移送表由办公室、审判、执行部门各存一份备查;审查、核对移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组织选定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并向专业机构移送委托材料;保管对外委托的卷宗等材料,按照委托规定要求办理对外委托工作;收集整理对外委托资料,装订归档。

    二是规范对外委托流程,保证公开透明。在通知书送达上,提前三天通知案件当事人到场,参加选定相关机构;对于当事人不到场的,采用书面方式进行送达;对于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在确定评估、拍卖机构上,采取公开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对于需要现场勘验的,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到达现场,在案件承办人的参与下进行现场勘验;在当事人不到场的情况下,须有见证人见证,并由当事人、案件承办人或见证人在勘验笔录上签字确认。

    三是加强对外委托监督,确保公正廉洁。一方面在随机选取机构或对流拍财产进行变卖时,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进行监督,并在笔录上签字,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加强对鉴定机构办理案件的时限性和程序性的监督,保证其在委托约定的时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案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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