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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 建立分权制衡的司法拍卖新机制 山西法院在“法槌”与“拍卖槌”之间设置隔离带
发布时间:2012-05-02 14:28:18
大会会场。
4月27日,山西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在晋城市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组长赵有珍,晋城市人大副主任廖军,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培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文娅指出,去年省高级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成交率达100%,且成交价均在拍卖保留价以上。但在工作程序上,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为此,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在人民法院与拍卖机构之间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在“法槌”与“拍卖槌”之间设置一道隔离带,有利于克服传统拍卖方式下法官和拍卖机构均掌握竞买人信息,容易泄密的弊端;有利于进一步切断拍卖企业与竞买人之间的利益关联,从根本上消除“围标”、“串标”、“职业控场”等不良现象;有利于扩大拍卖信息范围,挖掘标的物价值提升空间,提升竞价水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此,省高院党组已研究确定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为山西省法院司法拍卖第三方交易平台。 王文娅强调,全省法院还将采取制度改革、部门职能改革、强化党纪政纪保障、公布拍卖信息、统一委托、竞价方式改革等措施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尤其是竞价方式改革,省法院要求要把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做为全省法院司法拍卖的主导方式,实现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公司之间的有效隔离,促成充分竞价,提升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度,最大限度提高处置资产的溢价能力。 赵有珍指出,这次司法拍卖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通过权力让渡,实现执行权中司法拍卖的裁决权、委托权和实施权的科学配置,建立分权制衡的司法拍卖新机制。构建新机制,权力让渡是核心,各级法院要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认真检视自己的工作模式,采取有力措施,科学配置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实时动态监督,保证裁决权、委托权等权力模块的规范运行:一是在执行权力和拍卖寻租之间建立起有效的“隔离带”,彻底打破“一庭独揽、一人包案到底”的旧格局,实现拍卖裁决权和委托权的彻底分离;二是法院司法技术辅助部门要以“阳光作业”的方式随机确定拍卖机构,不得暗箱操作;三是引入第三方公共交易平台,组织协调拍卖企业和第三方交易平台按照权利制衡的原则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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