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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法院“阶梯式曝光”执行机制显实效
发布时间:2011-11-07 10:43: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公衍军)
10月19日,被执行人高明扬被执行法官传唤到蒙阴法院执行局,在被告知法院将要对他采取阶梯式曝光措施并看过已经填写好的执行公告后便匆匆的离开了,两天后他将30000元执行款交到了执行法官手里。
这是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实行阶梯式曝光机制以来又一个成功的执行案例。蒙阴法院在实施执行曝光机制的过程中发现,部分被执行人被公开曝光后非但不积极履行义务反而愈加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任你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经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被曝光后,其社会形象已经受到了影响。被执行人心理上认为其社会形象已经被法院“破坏”,即便再履行相应义务这种影响客观上也已经形成,因而更加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为改变这种状况,该院从转变被执行人心理为出发点,从小处着手,积极完善曝光机制,创新阶梯式曝光机制,即改变以往将被执行人信息直接向社会公布的制度,把曝光过程分解为曝光告知、法院内部曝光、被执行人居住的村镇曝光,社会媒体曝光等几个递进式的曝光阶段,对被执行人形成一种连续性的心理压力和督促,促使其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一是曝光告知。执行法官对不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提前告知将对其实施阶梯式曝光措施,申明利害关系,如果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将不予曝光,否则曝光范围会一步步扩大,社会影响范围也会随之一步步扩大,并且最终的处罚措施将更为严厉。 二是法院内曝光。执行局专设执行曝光台,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一目了然。对走进执行局的部分被执行人的心理形成一种现实震慑,执行法官在谈话中会明示被执行人如其仍不履行义务,曝光范围将从法院扩展到其所居住村镇,进而形成较强的心理压力。 三是被执行人居住的村镇曝光。在执行法官说服教育和采取法院内曝光措施后,将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相关信息在被执行人居住的村、周边集市和镇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曝光其不履行义务的相关情况。 四是社会媒体曝光。如果被执行人仍旧我行我素,执行法官即将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在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在全县范围内曝光,对被执行人形成一种更加强大的舆论压力。对经过曝光措施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递进式的曝光模式,既对“老赖”们形成了实实在在的软威慑,形成了较强的心理压迫感,又避免了“老赖”因被直接面向社会大众曝光而形成“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以致更加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影响执行社会效果。递进式的曝光模式为老赖们留下了回旋的余地,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为尽快实现债权人利益提供了制度支撑,自6月份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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