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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卧底”相助 三年棘手纠纷终执结
发布时间:2011-11-02 15:13: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薛昌生 邓久发)   2011年11月1日,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发挥村级执行联络员人缘广、地形熟、信息灵的“执行卧底”优势,精确锁定老赖隐匿的地方,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隐匿在外地的银行存款,使一起棘手的离婚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韦礼强与汪建芳离婚纠纷一案,经荔浦县人民法院审理,确定韦礼强补偿汪建芳25000.00元,法律文书于2009年4月30日生效后,韦礼强只给付10000.00元后,余款15000.00元经汪建芳多次催促仍未给付。汪建芳见自行催促无果后向荔浦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院依法调查被执行人韦礼强在荔浦县银行营业网点存款情况,发现其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均有不少存款账户,但均无过多存款,且从银行的账户来往清单可看出,自2009年4月份起均无大笔存取业务来往,在房管局查实无房产登记,且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通过调取被执行人韦礼强的联系电话,与其联系上,但其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且以在外地打工为名,不予到庭接受询问,办案人员正准备进一步做思想工作时,韦礼强很不友好地说:“我没时间,也不会去法院的了,有本事你们来找我吧”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2011年10月份,在村级执行联络员的倾力帮助下,执行干警掌握一个重要线索,被执行人韦礼强在南宁工作,其财产可能隐匿于广西南宁市内,荔浦法院执行局通过集中执行方式,将一批可能隐匿财产在南宁市的案件提取出来,成立专案组,专程来到南宁市,通过采取地毯式的搜寻,在金融机构的协助配合下,及时查控了韦礼强在中国银行南宁市民生路支行的存款两万元余元。

    2011年11月1日,当汪建芳领取了申请执行款,历经三年的离婚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荔浦县人民法院在反规避专项活动中,发挥村级执行联络员人缘广、地形熟、信息灵的“执行卧底”的优势,多渠道、多方式了解被执行人的动向及收入情况,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使得该类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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